“建立高等學校質量年度報告發(fā)布制度”是去年7月頒布的國家《教育規(guī)劃綱要》,對高等教育質量建設提出的要求。此舉被普遍認為有兩方面意義,一是促進高校信息公開。二是促進高校建立教育教學質量內部監(jiān)控體系,上一輪本科教學評估,由于過分強調行政評價,被指存在形式主義和弄虛作假的問題,由學校自主發(fā)布質量報告,強調學校的自我管理、自我評價,有助于學校自主辦學,形成特色。
但從目前高校發(fā)布的《本科教學質量報告》看,總體上更像是工作總結,與本科教學質量成果宣傳,質量觀也存在嚴重偏差。以北大為例,涉及招生質量的,用的全是競賽數(shù)據(jù)———“我校本科生源質量優(yōu)秀,例如,代表中國參加國際數(shù)學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四大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的19名隊員中,15人選擇北大,其中14人獲得國際金牌,1人獲得銀牌。物理、化學全國決賽前十名中,我校各包攬9人。數(shù)學全國決賽一等獎35人,我校錄取25人。生物全國決賽一等獎18人全部被我校錄取”。涉及教學質量的,用的全是參與行政評獎、評審獲獎情況———“2010年,北京大學重點組織了質量工程中特色專業(yè)、教學團隊、教學名師、精品課程、雙語教學示范課程5個子項目的遴選推薦工作,并在北京市和國家評審中取得優(yōu)異成績?!?/P>
查閱其他學校,也存在類似的情況,如此一來,這些高校為提高生源質量,就要去搶各種競賽獲獎者?提高教學質量,就是組織力量去參加各級政府部門的評獎嗎?從中根本看不出學校的特色和差別。而迎合高校的這種“質量需求”,基礎教育打造“拔尖生”,就是十分重視學科競賽?而各類行政評獎、評審,也就越多越濫。
在目前的教育管理、評價體系中,大學的這種質量觀是可以理解的,因為似乎除了行政指標外,目前還難以找到測評質量的更好的指標。但從形成學校辦學特色,真正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看,學校的質量報告,不能是一些外在數(shù)據(jù)的歸總,而應該關注教育過程和受教育者的成長。其中的內容可包括:學校的投入,學校全年的財政收入多少,用于教育教學的開支多少,占多大比例;學校的課程,開設了多少門課程可供學生選擇,選修的比例達多少;學校的師資,有多少本科課程是20人一堂課,30人一堂課、40人一堂課;學校的圖書,新購買圖書多少,新購圖書借閱率多少;學校的服務,有多少本科生獲得獎學金、助學金,獎學金、助學金的比例達到多少;淘汰率,有多少學生因何原因退學、淘汰。這些內容,只要學校深入辦學,重視教育教學,不難獲得。
另外,作為質量報告,應該是全面、客觀的,包括教育教學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,而不能只選擇性公開光鮮的數(shù)據(jù)。
高等學校質量報告出現(xiàn)的問題,實質是大學內部管理的問題,這就是行政主導學校的全部內部事務,因此,教育質量報告怎么寫就屬于行政權力范疇。而在現(xiàn)代大學制度中,教育事務(包括教育質量評價和教師評價)是由教授們管理的,質量報告是由教授會負責,并要廣泛聽取教師和學生的意見的。所以,要完善高校教育質量報告制度,必須推進現(xiàn)代大學制度建設。實際上,建立現(xiàn)代大學制度,是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、形成大學辦學特色的基礎,離開了現(xiàn)代大學制度,大學的內外部治理,都難以擺脫行政干擾,再好的做法也會變異,沒有教育觀、質量觀,有的只是政績觀。(作者系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