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福利!新個稅終于來了!
近日,官方發(fā)布了《關于進一步簡便優(yōu)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》,明確:從2021年1月起,個稅的扣繳方式發(fā)生變化,滿足條件的人員,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部分,不需要扣繳個稅,可以省下很多錢!
除此之外,2021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登記已經開始確認,截止至12月31日!
一、年收入不超過6萬,無需繳稅
1、哪些員工可以享受個稅新政?
享受新個稅新政策的三大條件 | |
條件一 | 上一納稅年度1-12月,均在同一單位任職或取聘,并且預扣預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/勞務派遣所得的個人所得稅; |
條件二 | 上一納稅年度1-12月,全年工資,薪資收入不超過6萬元(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各類工資薪金所得,且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) |
條件三 | 2021年1月起,仍在該單位在職/取酬,并取得工資薪金所得、勞務派遣所得; |
小李2020年至2021年都是A單位員工。A單位2020年1-12月每月均為小李辦理了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,假設小李2020年工薪收入合計54000元,則小李2021年1月開始就可以享受新個稅政策,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,不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。
2、如何減輕辦稅負擔?
符合新個稅條件的人員,自2021年1月1日起,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、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,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,不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,在其當年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后續(xù)月份,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。
>>>舉例
小張為A單位員工,滿足新個稅政策享受條件,2021年,A單位1月給其發(fā)放10000元工資,2-12月每月發(fā)放4000元工資。在不考慮“三險一金”等各項扣除情況下,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,小張1月需預繳個稅(10000-5000)×3%=150元,其他月份無需預繳個稅。
全年算賬,因其年收入不足6萬元,故通過匯算清繳可退稅150元。采用新預扣預繳方法后,小張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計減除費用6萬元而無需預繳稅款,年度終了也就不用辦理匯算清繳。
二、2021年個稅專項扣除確認
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的新政策將在2021年1月開正式實施。2020年職工的個稅專項扣除,仍按照原政策,單位職工必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,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。
1、2021個稅專項扣除可以抵扣多少錢?
單位職工必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,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,如果今年存在以下情況的,一定要記得修改:
?、?/span> 在2020年接受繼續(xù)教育(包括學歷提升、技能人員職業(yè)資格繼續(xù)教育、專業(yè)技術人員職業(yè)資格繼續(xù)教育);
?、?/span> 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,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(yǎng)老人專項附加扣除;
?、?/span> 在工作的城市沒有自有住房,需要租房;
④ 小孩年滿3周歲的家庭;
?、?/span> 2020年買房貸款的家庭;
?、?/span> 在2020年接受繼續(xù)教育(包括學歷提升、技能人員職業(yè)資格繼續(xù)教育、專業(yè)技術人員職業(yè)資格繼續(xù)教育)。